各市、县(区)统计局,自治区级国家机关各有关部门、各有关高等学校、自治区直属各有关企业组织人事部门:
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区统计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认定工作,我局起草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系列高级统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征求意见稿)》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系列正高级统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单位意见,请认真研究后于2016年12月22日前以纸质盖章件形式反馈自治区统计局人事处,并发电子版至自治区统计局人事处邮箱(gxtjjrsc@163.com)。联系人:柴桦,联系电话:0771-5846196,5867357(传真),15877165214。
附件:
1.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系列高级统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征求意见稿)
2. 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系列正高级统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