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桂政办发〔2015〕4号) 的有关规定要求,自治区统计局法规处草拟了 《自治区统计局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经局领导同意,现将《自治区统计局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公开征集意见。社会公众和有关单位可在9月2日前将意见或建议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自治区统计局法规处。
联系人:韦震 ,电话:0771-5854356;
张茵 ,电话:0771-5854855。
电子邮箱:gxtjjfgc@163.com
附件:
《自治区统计局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
自治区统计局办公室
2016年 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