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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统计局《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方案》中对住户调查工作(包括收入调查)的调查组织规定:国家统计局统一领导住户调查,负责制定调查方案,组织调查实施,监督调查过程,审核、处理、汇总调查数据,发布全国和分省城乡居民收入、消费和生活状况数据。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按照本方案规定,负责组织分省住户调查工作,牵头并会同各省级统计局组织分市县住户调查。其中《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方案》中的“居民可支配收入”(T302表)和“居民收入分配情况”(T303表)均明确由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报送。经查,国家统计局各年度的《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方案》对居民收入的统计工作要求不同,因此2014年后不再发布按收入分组的八大项消费支出情况。详情您可以致电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进行进一步了解,联系电话:0771-5540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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