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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统计师评审申报办事指南
作者: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     

项目名称

高级统计师申报

设定依据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职办〔200049);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的工作布置文件。

申报条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统计师申报评审条件

办理材料

广西高级统计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信息化申报系统实行全程无纸化操作。申报人员可从南宁智融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gxzr.com.cn)免费下载《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信息化系统(个人申报版)》,自行填报相关电子表格并扫描(或数码相机拍摄)录入相关附件材料,由所在单位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信息化申报系统(单位版)》审核后,报各市统计系列职改办审核,再上报各市(或区直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门。

申报地点

申报人单位、申报人主管部门、申报人所属地统计局、人社局职改部门、自治区统计系列职改办。

办理时间

每年7月至9月。

联系电话

地址

自治区统计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158543415846196

地址:南宁市兴宁区建宁路6

办理流程

   1、在申报系统个人版按照界面内容及提示填报个人基本信息。

   2、按“论文著作、学历资历、获奖证书”3个电子档案模板的要求将个人相关附件材料用原件扫描,并转换成PDF格式后分别存放在电子档案模板的指定位置,载入申报系统。申报人员必须填写《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双承诺”保证书》,并签署真实姓名,以保证提交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真实有效。

   3、论文著作电子档案:存放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著作,每一篇必须按封面、目录(仅需提供作者所在页面)、文章的顺序存放扫描件,建议提供论文不超过5篇,其中注明一篇为论文代表作。论文全文要求是扫描件,其他专著只需提供封面、目录和内容提要或主要章节的扫描件。

   4、学历资历电子档案:按顺序存放学历、学位、职称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审批表,高级统计师考评结合考试合格证书,近5年来完成继续教育学习的有效证件或证书。

   5、 获奖证书电子档案:按专业获奖、其他荣誉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评审的相关证明材料顺序存放。

   6、按个人信息采集程序生成个人版报的在单位人事部门。

   7、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下载职称信息系统

单位版接收个人数据,在完成人员信息真实性审核后,组织本单位审议答辩小组进行审议答辩,对申报人所报的材料进行公示后,将填写专家鉴定意见和单位推荐意见后的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申报系统市属单位版”上报各市或区直厅(局、公司)人事职改部门。

   8、各市、区直厅(局、公司)人事职改部门下载对应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信息化申报系统”市、区直厅(局、公司)人事职改部门推荐审核系统,接收下级数据汇总并审核,审核完毕后上报自治区统计系列职改办。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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