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自治区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的通知》(桂依法行政办发﹝2014﹞3号)及《2014年全国统计法制工作要点》和全国、全区统计工作会议的精神,以加快建设服务型统计为核心,认真组织实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强化统计执法监督,完善统计法律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扎实开展三经普统计执法检查和“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专项整治工作,积极服务,主动有为,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不断提升统计法制工作整体水平,为统计改革和发展,建设现代化服务型统计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一年来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依法行政组织领导
1、认真制定依法行政年度工作安排
我局自接到自治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的通知》(桂依法行政办发﹝2014﹞3号)后,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制定了《自治区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统计局2014年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统办字﹝2014﹞59号),并在广西统计信息网依法行政栏目上及时上挂,接受群众的监督。
2、组织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会议
我局制定《自治区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统计局2014年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后,局党组十分重视此项工作,专门召开局常务会部署我局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我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和荣在局常务会上发表有关讲话,按照自治区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要求对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动员,分管局领导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郑文临对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进行部署分工,并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进行重点强调。
3、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根据全区依法行政工作的统一部署,按照《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的规定和要求,我局认真对照2013年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于2014年7月9日行文报送2014年度行政执法整改落实情况。
4、严格执行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做好被考核的组织领导工作
我局按照自治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要求,成立依法行政考核领导小组,全面做好被考核的准备工作。
按照自治区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要求,于2014年11月28日向自治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及2014年依法行政考核指标自评表。
二、 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为了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提高行政决策质量,促进依法决策和民主决策,提高行政决策质量,我局于2013年年底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要求我局所有处室凡是起草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必须按照本规定程序制定。
我局2014年无重大行政决策项目出台。
三、 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本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保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质量,根据《规章制定程序》(国务院令第32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58号),2014年9月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于2014年10月1日正式在全局范围内实施
我局2014年没有制定规范性文件
四、 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公开行政执法信息
我局2014年9月至10月,将我局门户网站广西统计信息网上公布的行政执法主体及执法依据、执法权限等内容进行检查并梳理更新,并将我局获取统计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信息更新后及时上挂门户网站供公众查询。
2、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我局根据《国家统计局各专业业务工作考核实施办法》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区统计工作实际,2013年10月9日制定了《自治区统计局各专业业务工作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其中第3项为《统计法制工作考核办法》,将统计法制工作的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以及统计执法现场检查责任量化目标都做了明确规定。
为了方便公众查询监督,我局今年及时梳理更新了各项行政审批项目目录、行政处罚项目及实施主体、行政处罚依据一览表、行政处罚流程图、统计执法检查一般规程示意图、统计违法案件查处一般程序示意图等,将更新内容及时上挂我局门户网站广西统计信息网依法行政专栏。
我局还根据国家统计局要求,将国家统计局行政处罚案卷文书发放给市、县(区)统计局作为制作案卷的格式参考依据。
3、行政执法方式适当
为了规范统计执法队伍行为,进一步提高统计执法人员素质,树立统计执法队伍良好形象,我局2014年7月制定印发了《自治区统计局统计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若干规定》,并在我局门户网站广西统计信息网行政执法专栏上挂。
五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1、履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职责
为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保障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依法行使职权,1995年5月30日自治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并正式公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监督检查条例》,并经过1997年12月和2004年9月两次修正。该条例对统计检查机构的职责、统计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以及法律责任有了详细的阐述和明确的规定,使统计监督检查工作有可靠的法律依据作为保障。
按照《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的要求,我局于2014年10月28日按时上报了《自治区统计局2014年度履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报告》。
2、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区统计行政执法工作,提高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案件质量和水平,我局于2014年10月22日至24日组织全区各市统计局法规科的同志对2014年度(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各市、县(区)统计局立案查处并且结案的统计违法违纪案件案卷进行了评查,并按时将评查通报报送自治区法制办及自治区依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在本次案卷评查中,经过各市统计局法规科的一致推荐,我局评选出2卷典型案卷。一卷是《广西昭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13年度<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统计年报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案件》;另一卷是《广西七彩商务酒店投资有限公司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案件》。已将案卷置于考核指标五文件盒中,敬请各位法制办的同志批评指正。
六、 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
虽然我局2014年并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事项。但是为保证统计行政复议工作做好做实,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统计行政复议相关规定》,并按照规定认真严肃处理遇到的统计行政复议案件。
七、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1、执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按照自治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的要求,我局于2014年5月制定了本年度的依法行政学习培训计划,旨在通过开展各项依法行政培训,使我局全体干部职工知法、守法、护法,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我局2014年共举办了2期法制专题讲座,1期领导干部法制研讨班,我局领导以及干部职工均按时参加。我局还特别邀请自治区法制办李文金处长来我局做“国家宪法日”法制专题讲座,提高了我局干部职工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认知力,增强了依法行政观念。
2、制定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开展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知识更新培训
为做好我区2014年统计干部培训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统计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我局2014年5月印发了《全区统计干部教育培训方案》,其中主要任务的第7项为加强法律素养和职业道德教育;在文件附件的《2014年全区统计干部培训教育计划表》,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培训”、“依法行政专题讲座”、“全区统计执法骨干培训班”等列入了专题讲座和业务培训计划中。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统计执法人员素质和办案能力,我局2014年7月举办了1期全区统计执法骨干培训班,邀请国家统计局政策法规司执法处宋德家处长来到广西授课,我区统计执法骨干人员140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按照自治区法制办《关于做好2014年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桂法制电[2014]1号)的要求,我局政策法规处2名从事统计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参加了法制办的相关培训和考试,获得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证》。
八、完成2014年度依法行政重点工作
1、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和信息报送工作
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级第三批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依法行政办发﹝2014﹞5号)的要求,我局于2014年6月开展第三批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工作,制定了创建方案,并组建我局第三批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党组书记杨和荣同志作为组长,主抓创建工作。我局于2014年8月递交《自治区统计局关于申报自治区级第三批依法行政示范点的报告》,申报自治区第三批依法行政示范点。
我局2014年8月,为做好第三批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工作,我局邀请各市统计局分管法制工作领导座谈,对如何更好的开展依法行政、依法统计工作进行了交流讨论。
我局今年开展多项依法行政工作,报送自治区法制办信息6篇,均获得采用。
2、组织开展“三项”清理相关工作
2014年5月,我局接到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审批设定依据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定工商登记前置性审批依据清理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4﹞37号),按照要求,经过对本局制发的文件严格审查,于6月6日按时报送了该文附件表格。
3、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
为进一步严肃普查纪律,端正普查意识,杜绝普查中的一切弄虚作假,将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我局2014年3月组织人员对全区各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进行执法检查。本次执法检查得到了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三经普执法检查小组,并制定了广西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执法检查方案,重点对经济普查中是否有弄虚作假行为、是否坚守“六条红线”以及是否严肃查处经济普查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查。通过此次执法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全体统计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意识,增强了自觉抵制弄虚作假行为的自觉性,促进三经普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4、切实加大依法行政宣传力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公众宪法和统计法意识,我局通过开办题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法治专题讲座、多种方式法制宣传以及法制工作调研等形式,集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纪念活动
九、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打算
回顾2014年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一些干部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依法行政意识还不够强。
二是统计执法力量不足,统计行政执法人员尤其是县(区)一级统计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一些配套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的开拓创新需继续努力。
2015是实施“十二五”规划重要之年,也是统计改革建设任务繁重的一年。我局将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和统计中心任务,创新思维,认真谋划、强化措施,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统计干部法律素质。抓好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工作,完善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机关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结合“六五”统计普法目标任务,切实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计划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推动统计“法律六进”,为统计改革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统计法制环境。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工作,为统计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